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6年高级研修项目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函〔2016〕92号),为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力度,提升行业管理和技术水平,有效推动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实施,国家能源局定于2016年9月举办“现代配电网发展与智能化应用”高级研修项目,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时间
2016年9月19日—23日,共5天。其中,19日(周一)报到,23日(周五)下午结业。
二、研修地点
中电联(北戴河)培训中心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黑石路39号(联系电话:0335-4042138)。
三、研修内容
采取主题报告、交流研讨、现场教学、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研修。研修内容包括配电网建设改造、智能电网发展政策解读,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及规程规范宣贯,配电网智能化应用及前景展望,“十三五”配电网规划成果经验交流等,同时拟安排半天时间现场调研秦皇岛市配电网、智能电网建设运行情况。
四、研修对象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1人,共32人)。
2、国家能源局规划司、科技司、监管司、安全司、人事司分管同志(各1人,共5人)。
3、国家电网公司本部及部分省级电网企业配电网管理负责同志(共10人),南方电网公司本部及部分省级电网企业配电网管理负责同志(共4人)。
4、部分地方电力企业配电网管理负责同志(山西、内蒙、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各1人,共7人)。
5、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相关负责同志(各1~2人)。
6、国家能源局电力司、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相关负责同志(人员自定)。
五、研修费用
研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由人社部全额资助,不收取任何费用;学员往返交通费需自行承担。
六、研修报名
1、请参加研修人员将盖章后的报名回执于9月6日12时前报送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同时请将报名回执和学员本人2寸白底证件照片电子档(文件名为:学员姓名+单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联系人:国家能源局电力司 胡滨
电话:010-68555883,68555884(传真)
电子邮箱:hubin611@163.com
2、请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负责本系统单位的报名工作,将研修人员名单及照片汇总后按要求报送。
3、请山西、内蒙、湖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省(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本通知协助送达地方电力企业,并协调参训人选。
4、请参加研修人员携带本通知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件于9月19日(周一)前往中电联(北戴河)培训中心一号楼大厅报到。报到联系人:杨立杰,13810452626。
七、研修管理
1、请参加研修人员根据工作实际,提前准备本单位相关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便于研修期间研讨交流。
2、研修人员修完规定课程后,经考核合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结业证书,培训学时可计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3、研修期间,参加人员要严守培训纪律,原则上不承担原单位的开会、调研、出差等工作任务,禁止学员携带家属陪同。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6年8月26日